有關中大的命名,當年曾有許多建議,如「中華大學」、「華英大學」、「逸仙」、「華夏」、「華南」、「九龍」、「沙田」等等,各有其理論根據及見解。而最終校董會正式在1963年7月宣佈定名為「香港中文大學」。事實上,自1956年政府提出設立第二所大學的建議後,有關人士的討論、報章甚至政府的公文中,都已常用中文大學一名。 (節錄自「邁進中的大學」,吳倫霓霞編) 創校校長李卓敏在1978年中大第十九屆頒授學位典禮上,曾解釋大學命名為香港中文大學的原因。他指出有一個普遍解釋以為中文即是指中國文化,故此,中文大學是指傳揚中國文化的大學。不過,他會認為「凡是大學都不可能脫離本身民族的背景。因此,中國或海外華僑創辦的大學都是中文大學……每一所大學都是溝通本國和外國文化的橋樑…那是理所當然的。」而香港中文大學特殊的地方在於中大是「專門為了一個特殊的使命而努力;這個使命就是把中國的資料吸收和融化到各個學科,予以發揚光大……簡而言之,香港中文大學是把中國文化的境界溶合到各學科的大學。」他並指出,大學校訓「博文約禮」中的第二個字「文」(也就是中文大學校名的第二個字)並不指狹義的文科,而是包括了一切學科,因此校訓更強調了中大校名的真正意義。他續認為:「凡是中國或海外華僑創辦的大學都是中文大學;但我們的大學卻是獨一的,因為英文名稱The Chinese University的The字用大寫T起頭,這就把本校的特殊使命表達出來了。」(節錄自1978年10月2日「中大新任校長就職及頒授榮譽學位典禮李卓敏博士講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