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思穎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主修中國語言及文學,先後獲文學士學位和哲學碩士學位,其後在加州大學爾灣校區完成博士論文。研究興趣主要是漢語句法學、漢語方言的理論分析、比較語法學。目前擔任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副系主任(課程及行政事務),兼任中國文化研究所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語文研究》和《中國語文通訊》主編。 鄧思穎教授首先介紹了香港近來關於粵語的主要爭論,包括粵語是不是「法定語言」、粵語是不是「方言」、粵語是否被「妖魔化」和「普教中」這四個問題。這些爭議緣起於香港教育局網頁於2014年1月底刊登的一篇文章〈語文學習支援〉,該文在提到粵語的時候,在括弧中註明粵語為「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引起廣泛討論。此後教育局撤下此文,並於2月2日發表了一篇名為〈「兩文三語」正面睇〉的文章。該文重申《基本法》第九條的規定,「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語文」,以及《法定語文條例》第三條的規定,「中文和英文是香港的法定語文」。這兩篇文章引發坊間熱烈討論,包括報刊專欄評論、網絡評論等,甚至香港電台製作的「議事論事」節目在2月20日也有專門一節討論這次的「法定語言風波」。
鄧教授圍繞此次粵語所引起的四個主要爭論進行分析和回應。首先是粵語作為「法定語言」的問題。教育局網頁上寫的是「法定語言」,但《法定語文條例》第5章第3條提到的卻是「法定語文」。「語言」和「語文」的區別何在?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的定義,「語言」一般包括它的書面形式,但在與「文字」並舉時只指口語。「語文」則有兩個含義,一是指語言和文字,二是指語言和文學。因此,嚴格來說,香港有的是「法定語文」而不是「法定語言」。《法定語文條例》的英文版本official languages就不存在這個問題,英文language既可以包括語言和文字,也可以單指語言而不包括文字。因此,粵語是不是「法定語言」這一問題,要看這一詞所強調的重點,若重點在「法定」二字,這就不是一個語言學的問題,而是法律問題。至於《法定語文條例》所規定的「法定語文」包括中文和英文,甚麼是中文?這一定義也存在很多問題。《法定語文條例》和《基本法》也沒有明確界定何謂中文。如果「中文」一詞所指的是語言,到底哪一種語言屬於中文?除漢語以外的少數民族語言是不是中文?共同語以外的方言是不是中文?按照一般大眾的理解,香港所說的「中文」就是教育局所指的「兩文三語」其中的「一文兩語」的總和,即是普通話和粵語。然而,這種理解有沒有得到法律的確認?由此可見,粵語是否具有「法定語言」地位的這個問題,是法律的問題,不是語言學的問題。 第二個爭論是粵語是不是「方言」的問題。2014年2月2日《蘋果日報》刊登了一些相關評論,如網上論壇「港語學」有這樣的回應:「廣東話係粵語嘅標準語,定性為『方言』有矮化粵語之嫌。」除此以外,還有不少報刊文章提到語言與方言的爭論。把粵語當作方言到底是不是矮化粵語呢?根據袁家驊等編《漢語方言概要》的定義,方言是同一個語言的地方變體。Chambers and Trudgill 在 Dialectology 一書也提出,語言有不同的變體(varieties),而方言則是有系統性的變體,也就是一種語言的變體。相對於方言而言,「共同語就是一個民族全體成員通用的語言。方言是民族語言的地方分支,是局部地區的人們使用的語言」(黃伯榮、廖序東《現代漢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一章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通用語言是普通話,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由此可見,普通話也以方言作為基礎。至於為何以北方話而不是粵語作為共同語這個問題,則不屬於語言學的問題,而是由政治、經濟、文化等等因素造成。鄧思穎教授指出,方言與共同語處於兩個不同的層次,這兩個層次沒有優劣之分,僅僅是通用與否的區別。方言的界定由非語言的因素決定,跟語言本身無關,而方言也不應有「矮化」之意。至於粵語是「方言」還是獨立的「語言」的問題,根據Noam Chomsky所著的 Language and Problems of Knowledge: The Managua Lectures 的討論,「語言」是指"an individual phenomenon, a system represented in the mind/brain of a particular individual",是儲存在大腦的體系。粵語具備完整的語音、語法,能儲存在每個人的大腦裏,符合獨立語言的條件。因此,從社會因素來看,粵語在中國境內是一種方言;但從完整體系的角度來看,粵語也是一種獨立的語言。粵語既是漢語的方言,又是獨立的人類語言。這樣的說法,是沒有矛盾的。 鄧思穎教授接著談到,教育局在2004年製作給小學推廣普通話的電視節目,在本年二月初被發現有「妖魔化」粵語之嫌。鄧教授明確指出,矮化方言不是正確的態度,每一種語言都是平等的。同樣道理,矮化普通話也不是正確的態度。 最後的問題是爭論已久的「普教中」問題(即以普通話教中文)。香港課程發展議會早於1999年已提出,「長遠考慮:在整體的中國語文課程中加入普通話的學習元素,並以『用普通話教中文』為遠程目標」。這一個問題隨著近年初的粵語爭論而又重新引起關注,而教育局曾於本年初把「普教中學生無分別甚或更差」這一說法從網頁上刪除,更引發爭議。二月初「普教中學生關注組」在網上成立,並設立了「學生哥齊反普教中」的面書。除此之外,還有不少反對普教中的討論文章陸續出現。「普教中學生關注組」近來就香港中小學的普教中情況作出統計,發現已有超過七成的小學實行普教中。至於實行普教中的中學,目前數量不算多,但可以預見待接受普教中的小學生逐漸升中學後,普教中的中學將會增加。 社會上反對普教中的理由主要有五個:一、普通話不是白話文,不是書面語,不是雅文;二、學習普通話技巧,並不能等同於學習語言;三、使用非母語上課會導致學生學習被動;四、師資是一個難題;五、實行普教中會消減粵語。鄧教授指出,第一個理由屬於定義問題,是語言學的問題;第二至第四個理由,是技術問題,可通過時間來解決;最後一個理由則屬於政治問題,跟語言學無關。普通話是不是白話文?白話文是用白話寫成的文章,也叫語體文。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的定義,白話文是漢語書面語的一種,是唐宋以來在口語的基礎上形成的,起初主要用於通俗文學作品,到五四運動以後才在社會上普遍應用,成為現代漢語(普通話)的書面形式。普通話以現代白話文作為語法規範,白話文跟普通話同屬一個體系。從目前香港中文教育的實際情況來說,雖然學生在聽、說層面可能仍然使用粵語,但在讀、寫層面早已使用屬於普通話體系的白話文。這樣看來,香港早已實行「普教中」!鄧教授接著提出餘下的問題主要是聽、說的層面,中文教學該用甚麼音來朗讀白話文?用廣州音(粵語)朗讀還是北京音(普通話)朗讀?用廣州音朗讀的白話文算是普通話還是粵語?事實上,香港的中文教育「語」(口語、語音、朗讀)和「文」(書面語、詞匯、語法)往往有割裂的情況。他總結道,「語、文」分家是可行的,但「語、文」一致較為合理。鄧教授提醒我們,要意識到「普教中」涉及兩種不同的理解,第一種理解是朗讀課文的讀音問題,第二種理解是教學語言的問題,兩種理解是不同的,前者是字音學習的問題,後者是教學語言的問題,教學語言屬於語言政策的問題,不是語言學的問題了。 最後,鄧教授回顧近來圍繞粵語產生的幾個主要爭論,並總結他對這幾個爭論的看法。他認為爭論跟社會政治問題和術語的定義有關。社會上由保育意識到本土意識的發展,成為近年香港社會普遍關心的議題。在這種政治氣候的影響下,形成關注粵語的風氣是可以理解的。在近日的爭論中,不少問題顯然跟定義有關,反映了普羅大眾對語言的認識不夠全面,往往離開了語言學的討論,甚至混淆了語言學的概念,引發不必要的爭論。至於粵語未來的發展方向,鄧教授認為保育粵語,應以情為基,以理為法,即以不自大、不自卑的心態認同、珍惜粵語,從語言學的角度認識語言的原理,重視方言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