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合作關係
為確保大學的策略性發展得以透過結盟和合作的形式實行,香港中文大學於1991年成立學術聯繫委員會,就如何加強交流提出建議,並負責制定發展方向及具體策略。學術交流處(國內事務)積極配合學術聯繫委員會的政策,促進中大與內地及海峽兩岸院校的交流與建立學術聯繫。
為支援大學/ 學院/ 學系與內地和台灣建立合作關係,學術交流處(國內事務)協助草擬和審閱合作協議書,並提交文件予學術聯繫委員會進行審批程序。在2012/13年度,學術交流處(國內事務)協助大學與內地、台灣院校簽署了66學術交流協議,其中43個是新協議,23個為續簽協議。協議內容涵蓋全面合作,以至個別的學術交流項目。
關於學術交流協議簽訂程序,請瀏覽以下網頁:
http://www.cuhk.edu.hk/oalc/restricted/staff/agt_procedure.pdf
關於學術交流協議樣本,請參考以下網頁:
http://www.cuhk.edu.hk/oalc/en/al/agt_sample.htm
如對於內地及台灣院校訂立學術交流協議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請與本處羅佩珠女士聯絡pansylo@cuhk.edu.hk。
查詢、建議及投稿 oalc-enews@cuhk.edu.hk. 截稿日期為每月22日。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