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釗教授於香港中文大學取得文學士及哲學碩士學位,其後於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黎教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秦漢時代的簡牘文書,秦漢及魏晉南北朝的政治和社會史。黎教授現任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副系主任、副教授以及中國歷史研究中心主任。 研究秦漢時期的史料,除了文獻之外,離不開出土的考古資料,例如秦漢墓葬出土的隨葬器物,當然還有大批的簡牘材料,當中包涵了大量的官方文書檔案。在這次講座中,黎教授挑選了里耶秦簡以及敦煌懸泉置的漢簡為例,以小見大,了解漢代社會的情況。 探討漢代社會,尤其是對基層社會的了解中,經常見到的一個詞彙即是「編戶齊民」。「編戶」,即以戶為單位,登記同戶成員名字、身分的籍帳;「齊民」,意思是無分貴賤的平民;兩者結合,即列入國家戶籍的身分平等的人民。秦漢之際,對於戶籍的控制是非常重視的,這種現象其實在周代就已出現。戶籍制度是政府控制編戶齊民,徵收貢賦,興發力役,以及用作組織軍旅的基本根據。那麼究竟有沒有「戶籍」的實物呢?《周禮·秋官·司民》中記載:「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可見,當時的戶籍是記錄在版籍上的;但是這個版籍究竟是什麼樣子的,其實並不清楚。秦代的戶籍制度與「什伍連坐」制度並行,而從睡虎地秦簡的記載中,我們見到秦代官府的人口記錄要求地方官員務必精確記錄人口,否則將受到懲罰。 可惜的是,具體而完整的戶籍文書檔案卻一直未見。當然也有類似戶籍記錄的出土實物,黎教授為我們釋讀了居延地區出土的戍卒簡牘「徐宗簡」,介紹了徐宗一家的家庭構成、田產等,以及戶籍更新資料的情況。另外,他還介紹了居延漢簡中的「禮忠簡」,可能反映了漢武帝時期徵收資產稅的情況。但以上這些都是戍卒名籍,並非真正的戶籍檔案。而沅陵虎溪山漢墓出土的竹簡「黃簿」,卻是綜合性的戶籍資料,記錄了「賦算」,明顯與徭役和賦稅有關。他認為這些戶籍記錄是當地官員進行有效管理的基礎。 在講解了秦漢戶籍的基本知識後,黎教授開始引導聽眾進入秦漢簡牘中所反映的古代社會。里耶位於湖南湘西自治州龍山縣里耶鎮,酉水北岸,地處武陵山脈的腹心地帶,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戰國時期是秦、楚對峙的前沿和軍事要道,聚居了許多少數民族。該地秦屬黔中郡,高祖五年改為武陵郡,屬酉陽縣。里耶古城最初發現於1996年,發掘總面積為5,500平方米。秦簡出土處有十七層的堆積,大約第5-16層為秦代時期的廢棄物,也是秦簡出土的地方。出土的秦簡達36,000餘枚,文字有十餘萬字,內容以官署檔案為主,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郵驛、軍備、算術、記事等等。其中出土於護城壕的戶籍簡有約51枚,當中完整的有28枚。這些官方重視的戶籍資料為何會掩埋在這裡,仍是一個未解之謎。 與居延漢簡名籍的形式有些相似的地方,里耶秦代戶籍簡上的文字也是分欄記載,以墨線相分割,合共五欄。黎教授列舉了三類戶籍簡牘的體例與內容:第一類是以夫妻為中心的戶籍登記形式,如簡K27;第二類是戶人與其中一子並列於第一欄的戶籍登記形式,如簡K17;第三類是戶人與其弟同列第一欄的戶籍登記形式,如簡K30/45、K2/23。秦簡中「南陽戶人荊」中的「荊」字,代表「楚」,反映出這批居民原來居於荊楚。隨後,黎教授總結了戶籍登記的基本體例:先書戶人;再按輩份;性別則先男後女;成年女子先寫妻,後書母親,再次及妾;然後子男、子女各佔一欄;最後是臣僕,以及戶人在里內的工作。輩份高低清楚地顯示於戶人兄弟的子女記錄,先書戶人子女,然後弟之子女,第一、二欄基本都是成年人。先書男子的體例則說明秦代社會是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同時也反映出他們是賦役的主要承擔者。戶籍內容還會記載家庭成員的關係,以及「五家為伍」的居民組織,例如簡下方空位上所書的「伍長」,一般字體較大,可能是在戶人當上「伍長」後才加上的。里耶秦簡戶籍簡牘是目前秦代最早的戶籍資料,漢代承接其記錄的形式。出土戶籍的檔案與其他算賦、徭役等資料往往並見,說明了兩者的關係。 以上的戶籍記錄可以反映出秦代的家庭類型,包括簡單家庭(SFH)、擴大家庭(EFH)和聯合家庭(MFH)。由於秦施行「分異法」,男子年滿十七歲即須辦理「傅」的登記手續,隨時應役。若屆時不分家獨立,賦役將加倍,因此當時應以核心家庭類型為主。此外,里耶戶籍簡牘中二十餘戶南陽里戶人家庭很有可能是來自南陽郡的黔首,其遷徙原因則不得而知。根據記錄,通過一定手續,秦政府是允許黔首遷移的,秦漢兩代都有官員管理人口遷徙。 最後,黎明釗教授以出土西漢晚期的《歸義羌人名籍》為中心,並以松柏出土漢代南郡事復口算簿的越人資料為佐證,探討歸義羌人融合成為漢帝國編戶民的情況。敦煌懸泉置漢簡記錄了頗多元帝、成帝的紀年簡,西域諸國民族使者往來,西域諸國的貢獻,以及漢、匈、羌等族在河西的活動情況。投降、內附的羌人歸附漢朝後,被安置在屬國之內或在邊區郡縣之下,就史料所見他們須向所在郡縣機構或屬國登記名籍。但此名籍是否等同於戶籍,仍很難講。黎教授以多則實例說明歸義名籍的記載方式與秦簡戶籍很不相同,它以身分—種族—性別—個人資料為中心,而後者以戶為中心:戶主及成年人口—妻子、母親—依家次列子男—子女—里內服役(伍長)。即便如此,這個登記的手續仍然象徵著內屬羌人接受漢帝國的統治,同時獲得與漢編戶民相一致的身分和地位,承擔類似編戶民的賦役;反映了他們踏進融入漢民族的第一步,是他們與漢民族共同承擔國家責任和盡編戶義務的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