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均才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副教授
隨著1997年香港的主權從英國回歸中國,「香港人」政治成員身份的變化便成為一重要及迫切的議題,而「愛國論」和公民教育的重新定向亦帶來連番爭議。雖然許多國家都以國民身份為公民教育的核心,來形塑其可欲的國民。可是「國家民族教育」(相關的提法還包括「國民教育」、「愛國教育」)在殖民地的香港卻長期被忽視和排拒。回歸前後,香港人的身分成了一個熱門話題。本港的社會和教育界就公民教育的取向和主次問題也產生了激烈的爭論,特別在國家民族教育和民主人權教育的方針上。「公民教育中應否加強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和「香港需要怎樣的國家民族教育?」也一直是爭論不休的問題,亦令人關注到特區政府會否推行和大陸相似的一套中央化的愛國主義文化和教育政策。
事實上,由香港爭議引發而來的很多答案都是不清不楚或無關宏旨,甚至是困窘叢生,因為想當然而繞過很多重要的議題。例如:哪種的國民身分(認同)或愛國心?哪門子的國民教育、愛國教育?這些複雜的理論問題(problematic)都必須同時處理概念性、經驗性及規範性這三組問題,而它們又往往彼此交纏起來。
就國家、民族而論,個人作為某國族之一員,既有其客觀之國籍(nationality),亦有與其相對應的主觀身分意識,即國族認同(national identity),又習稱為民族意識(national consciousness)或愛國心(patriotism)。National identity、nationalism及patriotism三者的語義和語用無法固定下來;相關的漢語翻譯更形複雜,也帶來更多歧義。尤其是nationalism (漢語可譯為國族主義或民族主義)及patriotism (漢語常作愛國心或愛國主義),就由於價值觀不同與及對它們的定義有別,故此得出譽毀不一、截然兩極的立場。由此引申好的與壞的、真的與假的國族主義或愛國心的辨別與相互攻擊。本文於是選用較中性和寬廣意義的國族認同或身分一詞,概國族可指涉多層面;而認同亦較愛更周全,愛可視為認同的其中一種心理狀態。
長期以來,有關國族認同的證成可謂是理與情之爭持史,近年則有把情感帶回來政治哲學討論之復興。辯護之士為國族主義(含愛國心)留下一分位,亦由此再次掀起爭論愛國心是美德抑錯誤,以及國族身分的價值。道德意義下的國族認同乃是要求個人的特殊義務,偏袒自己的國族(partiality)。就國族的價值又可區分為內在和工具性兩類,前者鼓吹國族的自足目的,後者則是藉國族帶來的好處。
綜合而言,就國族認同作為道德原則的證成,迄今支持個人要作優先效忠的論據還是比較薄弱。雖然國族仍有一定的內在價值和工具價值,特別是在其對個人精神寄託和對整個社群的福祉上,但這些價值卻從屬其他如公正等的價值。且沒有證據證明要滿足某些需要便非國族不可。再者,在一些處境下,國族認同也反過來可以損害個人、其他社群以及國族自身。雖然有價值的東西便應維護和認同,但有關「如何認同」的論證也同樣重要。即使「值得愛」(為何愛)不等於可證成「愛得得宜」(如何愛)。就認同(identification)的過程和機制而言,受到現實條件的影響,這心靈活動兼具感情的依附和歸屬,以及和理性的現實利益考慮。它涉及群際分野和個人歸類(包括看待其同群、成員及他人)。故此認同和差異實在是一體之兩面,互相蘊含。認同過程和機制是個人和社群的雙程互動,當中既有個體能動性(agency)的一面,亦有結構條件約制的一面。我們雖然可以有條件地證成個人的愛國心,肯定這股激情或深情的力量,它能作為一種動機、期待和承擔。但當考慮愛國之行便更複雜了。蓋即使肯定愛國心,仍然有「善愛」和「錯愛」之分。道德上恰當的愛國心講求的不單是愛,更是明智的愛。這種明智的愛不單尊重事實,亦體察其他比愛國更高的道德價值或原則。這也意味這種愛國心不應是狹隘、盲目、非理性、妄自尊大(chauvinistic)、仇外(xenophobia),排外或侵外(jingoistic)的。由此可見,國族認同中的情和愛還須作進一步辨別。
本文藉香港爭議,帶出有關國族認同在概念上和倫理證成上的一些問題。簡言之,僅有愛國心是不足夠的,還須輔以明智,才能愛得其值、愛得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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